在线客服
热线电话
  • 023-67793188
  • 18983943650
  • 023-63618671
  • 13368388359
  • 13752839218
  • 15523258996

023-67793188

最新发表

企业信息

    023-67793188/13368388359

    北斗星创就联盟

    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66号鑫隆达大厦B座10-8

哪些情形才能认定为工伤?

作者:Admin 日期:2021-02-04 点击:534
一键分享

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。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。患职业病的。因公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。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同工伤: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。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