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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常见问题问答
1、准妈妈未参保,而准爸爸参加了生育保险,可以享受待遇吗?
答:不可以哦。女方必须按规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才能享受待遇。
2、外地参保的准妈妈在重庆生小孩,生育保险待遇该怎么报销?
答:若女职工在外地参加了生育保险,在重庆生小孩的,应该以女职工参保地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3、二胎与一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区别吗?
答:没有区别。只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,二胎和一胎享受同样的生育保险待遇。
4、我的工作变动了,生育保险需不需要转移?
答:需要转移。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0日内,到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关系转移手续。
3个月内办理接续参保缴费的,原单位的生育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;
超过3个月的,原实际缴费年限不再累计计算,并按新参保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5、不幸发生生育并发症怎么办?
答:须在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凭生育就医证明、诊断证明、病历等材料及《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》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。否则,不予支付相关医疗费用。